刚当选区议员的政治朋友传来了一单新闻,内容很“金融”,一点都不“政治”,但引起了政治人的惴惴不安。
大致内容是:原讼法庭驳回针对证监会就多项仍在进行的调查有关的搜查行动,所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请。
那是源于多名司法覆核申请人反对由裁判官发出的搜查令,理由是证监会依据有关搜查令检取及持续扣押数字装置,并要求交出电邮或这些装置或电邮账户的密码属不合法,侵扰他们的私隐权。
证监会可查数字装置
不过,法官指出搜查令清楚地授权证监会检取数字装置,又指私隐权并不是绝对,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要求申请人就载有或相当可能载有与证监会调查有关资料的电邮账户,及数字装置提供接达途径,即使有关电邮账户及数字装置,相当可能亦载有与调查无关的其他个人或私人材料。
简单来讲,就是法庭直接承认可以授予证监会权力出搜查令去查被调查对象的手机、电邮和所有电子装置,就算是不涉本案的私人资料都可以查。
处理金融相关案例通常涉及证监会、商业罪案调查科和廉政公署,视乎案件性质。各机构的调查权限、功能和起诉方法有不同。
证监的调查方式跟大家理解的常识有异,比方说,我们常理认知的情况是被警察调查时,你是有权保持缄默;不过,被证监调查却不可以,你一定要讲,不可以回避答案。
又例如,警方会高调捉人,例如我专栏老板肥佬黎、李卓人等,捉到国际社会都知;但被证监调查或邀请协助调查时,你是不能告诉别人被调查或协助调查,因为那是犯法的,所以被证监调查就有被特务机构调查的感觉。
如果证监会可以轻松查手机或电脑,的确是更方便去做政治清算。先不要以为金融归金融,政治归政治,星火抗争机构是因为洗黑钱而被停账户。其中一位年轻人曾收过星火钱,其后也因洗黑钱被调查。香港无国安法或23条,金融罪就是一项很好用来政治清算的法律武器。
破坏社会契约
以金融法做政治清算有几个可怕之处。如上面所提,你不能保持缄默;第二,你不能告诉别人自己被查;第三,用政治入罪门面上不好看,金融罪、经济罪在街外人不知就里时会觉得你贪心该死,自然少了被逼害的政治光环;第四,证监可以用查A罪名的理由,然后尽看所有私人资料,间接找B罪名的证据;第五,金融经常有联合行动,你不能排除证监拿到的资料流给警察的可能,尤其是社会契约和信任被破坏,国家机器压下来,老大正盯着你,他可以做的东西很多。
这个法庭结果是很得人怕的,但没有什么人关注。一来香港太乱,要关注的东西太多,二来香港政治大多数人都是金融盲,建制派都是。我人微言轻,要讲的也讲完。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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