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开始对比美国与我国的财政预算案制定模式,首先指出因为美国奉行真正意义上的三权鼎立,尤其是主理行政的总统与主理立法的国会议员们是分别民选出来的,所以即便是同党的议员们也未必会格守政治纪律来表决通过总统所提出来的预算案。
最后“侥幸”通过(因为时常根本就无法通过)的预算案,也一般被各路议员们修改得面目全非,被绑上各式各样的所谓“猪肉桶”拨款“条文来“明益”各选区或选民的险隘地方利益。
在此还要补充的是,美国国会周边还有许多正式注册的“说客”,相就彼等所(有偿或基于意识形态)代表的各界利益通过“威逼(如某议员不就范就会在选民面前唱衰之)利诱(如可把某议员列入影响力深远的应选名单上)”等手法专门来游说议员们,希望影响彼等如或支持或反对当下的预算案,又或要彼等提出加入或删除某些利益攸关的条文等。
因此,各界不到最后一分钟(通常是国会休会前最后一晚午夜时分),根本无从猜测最后被国会通过的预算案内容会是如何,所以预算案“一路走来”的各个“体无完肤”的草案,也就无需强调保密的需要了。
“大阵仗”防泄漏
这和我国无论是前朝抑或当下新政府每年所提出来的预算案必须极为“大阵仗”来保密的做法大不相同。
据一些媒体朋友说,每年因为工作需要,而在预算案提出当天的早上即必须“先睹为快”来预备新闻,而通常是会在警卫的监视下方获准如此做的,不但不能随意用手机,连上厕所都有警卫近距离“陪同”,深恐预算案内容会被泄密。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师承前殖民主英国的西敏寺国会民主制度,即主理行政的首相不是分开民选出来的,而只是一位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们支持的议员。
再加上我国的党鞭制度(即议员们相就议案表决时必须遵循所属政党领导层所拟定的统一路线,否则会受到党纪处分,如近日英国保守党的多位议员在就脱欧相关课题表决时没有跟随首相约翰逊的路线,即被他毫不留情的开除出党)强而有力,议员们以后能否再次被遴选为候选人又主要是有党高层所决定。
所以,一般上预算案即便是被议员们激烈的辩论(包括一些执政党议员有时故意摆个中立姿态来“小骂大帮忙”)过,最后也还是几乎“完美无瑕”地被通过。
故此,如果某些方面预先获知这“包通过”的预算案内容的话,即可从事类似与内幕交易的投机取巧来赚取暴利或躲避利益受损了。
这样一来,预算案也就的确必须保密到财政部长在国会里提出前的最后一分钟。
听证会犹如政治秀
除此之外,美国财政预算案的咨询流程通常是在总统提出来后,国会两院的预算案委员会召开多次听证会的方式来进行的,会传召各界代表前来宣誓作证后回答议员们提问来提出各项赞同或修改的意见。
然而,这些听证会与其说是“咨询”,不如说是一系列的“政治秀”,因为委员会里对立的两党议员们通常都各有政治议程,只不过是通过听证会来相互较量而已。
如许多时候,议员们都会问些“有骨”或有“弦外之音”的问题来蓄意为难作证者,又或不停打断或恶意追问作证者等,其实也只是要趁机羞辱对立的党派利益,或在通常是直播的电视里“演出”,而不是真正为预算案的成效来“虚心学习”。
最好能公开咨询
而在我国,整个咨询过程是早在预算案提出的半年多前即以与各主要利益攸关团体闭门交流为主要模式来进行,原则上有关当局是把这些有关经济与民生发展的意见集思广益的收集后,在预算案里反映出来。
至于能反映多少当然也得照顾到各项相左的意见或利益之间的平衡。总的来说,这应是一种比较认真的预算案咨询方法,如能更为公开,当然更好。
https://www.enanyang.my/news/20190926/预算案非得保密到家胡逸山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