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委员会近日更新投资建议提供指南,规定所有分享金融见解或建议,向粉丝推广投资市场产品的网红,须获得该委员会颁发的执照,才能收取佣金或其他回酬。
该委员会进一步说明,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下,无执照从事此类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惩罚。任何被判有罪的人士可能被罚款不超过1000万令吉或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卖金融产品须执照
所以呀,网红们,金融产品须要专业知识和执业执照的认可,不是普通的直播带货,如果不慎重其事,一个不小心,所面对的处罚足以让您悔不当初,后悔一生。
一向以来,从事销售金融产品如信托基金、保险还是股票交易的代理或经纪都受到金融法令的严格管制,不但必须通过所规定的考试,每年还必须参与一定时间的课程来充实自己的学问,不然执照将被吊销。
网红这个新兴的行业,所赚取的有带货佣金和网页流量,如果追随者多了,受到一些推销金融公司的垂青,邀他们一起共同推广产品,是很平常的事。但是,行有行规,担任产品或公司的代言人,和销售产品是两回事。金融产品方面,不是您出名,一呼百应之下,就自以为可以好像卖鱼卖花那样卖。
卖鱼卖花不用专业认证,您可以自诩为个中高手,让听您的“愿者上钓”。
可是,推销金融产品就不一样了,那牵涉的客户的理财,如果建议错误,让客户蒙受亏损,相关金融自律协会或执法当局可以采取制裁或处罚行动。没有相关考试认证或行业执照,就已经是一项违法行为。
既然证监委员会开了声,奉劝网红一句,不管是有意或无意,还是对金融产品敬而远之。因为,在金融行业上的建议或分享,必须要符合身份,不然的话,被证监会盯上,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而且,无牌却提供投资建议,甚至抽取佣金,万一客户投诉的话,可能被套上一个诈骗的罪名。
取缔“投资专家”
万年船年前不是曾经说过,美国的“股市投资专家”,在招商的广告上,措辞特别小心,不然分分钟钟会遭到不满的客户起诉,或者执法单位的取缔。
在这里,我们看到投资专家的广告满天飞,在社交媒体如面子书等层出不穷,有些居然公开非法挪用一些投资名人的肖像,让当事人不厌其烦。因此,证监会此时提出警告,若不听话,就开始取缔行动,正是时候。
不然,专业建议和专业诈骗,模糊到分不清界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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