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普遍上都認為,雖然服務員態度惡劣,但為保持風度或不要讓場面過於尷尬,通常都會“息事寧人”,頂多下次不再光顧該餐館,相信已經變相給予足夠的“懲罰”了。
然而,某同事持不一樣的看法,他認為如果我們不當場離開,讓服務員明白我們的不滿,他們也不會認為自己需要改進,那我國的餐飲服務業也就不會有進步,這相對來說是我們“縱容”出來的。
他也說,餐館每天有那麼多顧客人來人往,就算我們以後不光顧,也不會發現異狀,服務員仍可維持自己一貫作風;當然,他也不鼓勵和對方起衝突,和平離開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他的話也其實值得多方面反思,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尤其是職場上的人際,可能常為了創造“和平”氣氛或保持風度,而把不合理的事、該糾正的事或該建議的事都隱忍不說,以免產生不愉快。
不發言是於事無補的,這樣當事人根本不發現自己有可改進的空間,有時候可能只是不想傷害別人,但若當事人因此重複犯錯,反而誤將他陷於不義。
必須一提的是,創造出來的偽和平是經不起考驗的,沒有衝突不代表大家沒有心結,反而無法創造真正的融洽共事氣氛。良性的爭辯是溝通的一環,吵完後懂得體諒能增進彼此瞭解,促進夥伴關係。
儘管如此,不產生衝突的建議術是值得我們努力學習的一門課。( 星洲日報/財經小品:劉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