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俱樂部的主管不時強調,由於產業價格高昂,特別是商業產業,投資者必須集資購買,團購的方式是以量取勝,可以獲得發展商提供折價優惠。
許多加入團購行列者,忽略團購也潛在某種程度的風險,不過,基於能獲得發展商提供折價優惠,可以沖淡投資的風險,他們也會考慮加入。
嚴格來說,團購形成壟斷局面,集資購買方有條件和發展商洽談,爭取最高折價優惠,雙位數的折扣是最大的可能,包括可以省下所需的手續費。
在去年及之前數年偏低的產業盈利稅,促使買賣產業、短期投機者多,發展商提供的折價優惠,讓這些產業炒家有利可圖。
發展商推行產業計劃,以賺取最高利潤為依歸,眼看這一期的產業單位這麼好賣,在短短的時間內就賣得七七八八,或者說幾乎賣完,在第二期產業計劃推出之前,繼續調高每單位或每平方尺售價。
對發展商而言,團購有助於他們的產業銷售,因此,並沒有不妥的問題,一直以來,市場銷售學以買多扣多為基礎;可是,多數人忘了產業與一般貨品不同,炒高房產價格,導致更多人買不起新建房屋,進一步拉大貧富的差距。
許多時候,發展商在推出第二期產業計劃時,將產業價格調高20或30%,第一期產業買家在轉售產業時,取得20%漲幅也很普遍,假如加上購買時獲得發展商提供的雙位數折價優惠,無形中取得更大幅度的利潤。
如此頻密的翻炒,產業價格一年刷新幾回紀錄並不難,對於一些熱賣的地點,更不在話下。
假如為了抑制產業價格在炒風下被推高,政府較早幾年就應該徵收更大幅度的產業盈利稅,一些國家實施購買產業後的首兩年內脫售,被徵收最高50%產業盈利稅的措施,在一定程度有助於抑制產業炒家的頻密動作,當局最近才想到要限制產業買家的購買數量,以打擊投機買賣,這一步似乎已慢了半拍。(星洲日報/投資致富‧投資茶室:鄭碧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