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保險受保條件是:保單持有人在某個城市逗留期間,在特定天數內(如2天、3天、4天等),空氣污染指數若達到某指定水平時,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而空氣污染健康保險的保期較長,通常是1年,每當空氣污染指數連續幾天超過300點時,受保人可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金,有些業者受保範圍更涵蓋多種呼吸道疾病及肺癌。
顯然的,霾害商機不再讓口罩業者及醫生專美,連保險業者也趁機分一杯羹,看準人類怕死的心態,為飽受霾害威脅的人提供另類財務保障。
大馬、印尼及新加坡經常因煙霾影響日常作息,當地保險業者或許可以採用這個行銷手法,開發同類形產品,並延伸至能源短缺保險,受保者凡是在特定時數斷水斷電,都可獲得賠償。
今年西馬的煙霾危機已從過去幾年的一年一度增至一年兩次,多個城市水供也明顯不足,相信消費者對“霧霾保險”及“斷水保險”有一定的需求,另外也可在東馬提供“斷電保險”,因這個區域斷電的幾率比西馬高。
或許現在你會認為這種服務“不切實際”得可笑,可是到了某一天,事態變得越來越嚴重時,你將毫無選擇的尋求保障,為已被污染的身體及能源中斷的損失討回公道。
(星洲日報/財經小品:郭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