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財經評論

大道是蜜糖不是砒霜

Tan KW
Publish date: Sun, 13 Apr 2014, 09:34 PM

 

2014-04-13 19:57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上週工程部長拿督法迪拉表示,國內30家大道公司中,僅有5家避過虧損,其餘25家因車流量不足,而面對“業績不達標”的困境。

這意味著“業績不達標”的大道公司比例超過80%。既然如此,為何私人企業依然爭先恐後開闢大道?

資料顯示,即將開標的大道工程包括國民投資公司(PNB)總值80億令吉的白沙羅-沙亞南疏散大道(DASH)和新街場-淡江高架大道(SUKE),以及怡保工程(IJM,3336,主板建筑組)主導的59億令吉西海岸大道等。

在南北大道公司(PLUS)下市後,目前馬股大道霸主是金務大(GAMUDA,5398,主板建筑組),旗下資產包括環城大道(LITRAK,6645,主板基建計劃組)的46%股權(8億9千415萬令吉)、沙亞南大道(KESAS)的50%股權(8億1千542萬令吉)和精明隧道(SMART)的50%股權(2億4千549萬令吉)等。

其實,想要理解大道公司普遍“業績不達標”,卻無阻大道合約炙手可熱的原因,我們必須先理解國內一種現象:對大道公司來說,“業績不達標”要比“業績達標”的好處更多。

業績不達標,大道公司才有更多籌碼說服有關單位調高過路費,甚至延長收費合約,當然,索取賠償更是區區小事。所以說,天下如果有必賺的投資項目,就一定出現在巴生河流域的大道上。

政府賠償恐怕已經成為大道公司的“核心業務”。截至2012年為止,政府賠償給大道公司的款項共達28億令吉。今年,政府也基於維持原有過路費,而必須賠償4億令吉。

資料顯示,大馬第一階段(1987年至1995年)簽約的大道有11條,第二階段(1996年至2010年)有18條,第三階段(2010年迄今)則有2條,另有6條是重新訂立合約。其中,僅有第三階段合約的收費大道可在回本後轉為免費大道,換言之,其餘大道即使達到收支平衡,剩下的過路費盡歸大道公司。

鑒於數不盡的好處,我們無從斷定大道公司“業績不達標”是有意為之,還是真的力有未逮,唯一清楚的是,巴生河流域的大道會越建越多。(星洲日報/投資致富‧投資茶室:王寶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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