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組)日前舉辦了首屆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和股票借貸(SBL)大會,大馬交易所首席執行員拿督達祖丁提到,希望透過鼓勵使用股票借貸,從而加強大馬資本市場的生態系統,以推動大馬朝先進市場邁進。
大馬的股票借貸規模從2012年1月的115萬美元(約368萬令吉),大幅增長至今年9月8日的逾7億2千萬美元(約23億令吉),相等於成長了約625倍,雖然漲幅驚人,但與全球水平相比卻是九牛一毛。
截至2013年12月杪,全球股票借貸額共1.45兆美元,其中亞洲股票佔640億美元,大馬規模7億2千萬美元僅佔亞洲的1.1%比重,在全球的比重更是不值一提。而本地的借票規模和大馬1.78兆令吉市值相比也顯得微不足道。
雖然交易所有意積極推廣股票借貸活動,但這類交易看來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仍存在一些疑問和誤區。
一般投資者多認為股票借貸活動主要針對大戶或投資機構,散戶難以參與和從中受惠。雖然股票借貸可讓股東借出股票給其他投資者以增強回酬,但是一般散戶手上沒有多少股票可借出,也未擁有充裕的資金借入股票以進行賣空活動。
同時,不少投資者對股票借貸的詳情一知半解,當局的教育宣傳和推廣仍嫌不足。例如在這次的大會上,當局就表示,還有不少投資者以為借票賣空是不合法的交易。
當局的最大挑戰是提昇投資者對這類產品的認知,目前大馬雖已具備市場基礎架構和條規,但發展仍徘徊在啟步初期,始終未能快步起跑。
大馬交易所是在1996年9月首度推出賣空活動,共有50隻股獲准賣空,但“生不逢時”,短短不到一年時間就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爆發而被禁。
直至2007年1月,交易所才重推受規範賣空(RSS)和股票借貸活動,共有100隻股可作賣空,交易所過後逐漸放寬條例和增加可借票的股票,截至8月14日已增至227隻。
“裸賣空”屬非法
根據有關機制,投資者必須先開設RSS交易戶頭,需先借票才能啟動賣空,及必須支付借票費用和作出充足的抵押,沒有先借票而進行“裸賣空”活動是非法的。而賣空價格必須比相關股票的最後交易價高,即所謂的提價交易規則(up-tick rule)。而國內賣空活動也只有少於80名合格交易商可以在無需借票進行,但需在同一個交易日填倉。
賣空活動曾被視為是洪水猛獸,對股市有弊無利,例如前首相敦馬哈迪就抨擊投機大鱷的賣空活動導致大馬在1997年陷入金融危機,華爾街當局也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後禁止裸賣空。
不過,若善加利用,賣空也可以促進股市交投,為投資者提供護盤和獲利的機會。
戰國時代韓非在他的《韓非子-備內篇》中提到,做車子的人希望人富貴,做棺材的匠人希望人死掉,原因在於利益使然,非人性之善惡,造棺木的人並不是特別黑心。在市場中,唱好買進和唱淡賣空都是為了追求最大利潤,不意味著賣空者就是居心不良和有意破壞市場。
借票賣空活動對股市的殺傷力已不復存在,但負面形象猶存,在受到規範管制下也難有重大發展,當局要提昇這類交易,看來還須多加把勁。(星洲日報/焦點評析:李勇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