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小型商家交易的民眾可能經歷這樣的情況,若以信用卡付費,商家可能從刷卡付費中收取若干百分比的收費。誠懇的商家通常會事先聲明此點,是否仍然刷卡付費就悉聽尊便了。
國人愛以信用卡消費高於用扣賬卡,一來是攫奪案橫行持款消費並不安全,二來信用卡還有一個月付款寬限期;2010至2013年信用卡交易量與值增長15%至25.5%,然而信用卡的銷售終端設備(POS)卻於2012年停滯了。
根據大馬研究報告,國際主要付款卡網絡威世和萬事達卡,最近調高國內4萬6千300商戶的商家費率(Merchant Discount Rate),促使商戶為收回上漲成本而調高物品價服務價格,不僅將嚴重衝擊持卡者,亦衝擊習慣以信用卡付款的普羅大眾。
國行大概鑑於金融兼容度(financial inclusion)與利商原則,在付款卡重組架構概念文件中建議調低信用卡交換費,即其頂限由目前的1.2%調低至1.0%,從2021年起進一步調低至0.48%。
這一措施一旦落實,估計整體銀行業明年起每年流失2億零200萬令吉營業額,以及2021年起流失7億2千800萬令吉營業額。
國行大膽提出調低交換費一是利惠商業與消費,並且認定在規模累積後,對銀行的消費業務只有更有利,而且大概也可挽回因津貼合理化、消費稅開始實施、通膨等不利消費的種種情緒。
消費情緒是非常微妙的,若人們沒有意願消費,整個市場將趨向萎靡不振,內需不振勢衝擊國內經濟成長,其連鎖性是相當廣泛的。
國行也看到更大格局,即推動消費與消費蓬勃後,銀行業起初幾年所流失的營業額與盈利,可在擴大的營業中補回。
與此同時,國行此舉也顯示對人們以信用卡消費的“進退原則”有信心,不會因此卡債高築!(星洲日報/投資致富‧投資茶室:張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