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尚未有房屋的單身一族,或是已婚孩子還小的夫婦,都希望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屋,可是,幾番物色,並不容易找到理想單位,不是太貴、就是靠近高速大道、必須忍受高頻率的噪音,或是高密度計劃,沒有附帶停車位,再來是居者素質不一,人流較為複雜,對於有小女孩的家庭,父母不放心一點也不出奇。
以上指的是分層產業如公寓,若是有地排屋,巴生河流域許多地區的有地房產,更是超越許多人的購買力,有意購買者普遍都不敢想,甚至會認為那是“奢侈”的想法。
至於說新建的房產,其中有不少也是高價房屋,或是高密度產業計劃,有些甚至建有800至1千個單位,儘管說管理與維修費的徵收,以每平方尺計算還合理;可是,高密度的產業計劃,可能有半數是投資單位,租戶流動率高,不容易控制租戶的素質,而且需要等36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產業才完工,對許多租屋者來說,即要供還興建房屋分期款,也要支付租屋金,考慮了又考慮,繼續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在一個自由買賣的市場,並沒有條規限制個人對產業的購買與擁有,除了購買後首5年內脫售有賺取盈利、必須按條文說明的比率繳交產業盈利稅,一般並沒有明確條例誌明、個人不可購買超過多少個單位的產業,官商富豪一口氣購買多個產業單位,並非新鮮事,財富分佈不均衡的局面是事實。(星洲日報/財經小品:鄭碧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