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PRTASCO,5070,主板建筑組)第三季業績由盈轉虧,公司董事又起內鬨,兩派人馬互相指責、罷免對方,現在已經鬧上法庭,卻苦了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
雖說之前罷黜已經告一段落,但相信股東心情還是忐忑不安,明明是基本面備受市場看好的多元化企業,前景看俏,可能因為人為因素,嚇走有心投資的投資者。
這次糾紛的源頭,主要是來自告吹的印尼收購計劃,因無法收回訂金,導致該公司被逼為此撥備2千700萬美元(8千464萬令吉),為這筆龐大開銷墊底,令第三季業績蒙虧近7千萬令吉,9個月淨虧4千237萬5千令吉。
以該公司上半年賺2千700萬推算,原本全年可取得5千400萬令吉淨利,由於第三季虧損已超過1年所得淨利,估計2014全年盈利也凶多吉少。
雖然管理層於第三季維持派息,暫時安撫股東不安的情緒,可是撥備開銷已令富達平白損失了一筆資金,對資產負債表及盈利傷害已造成,這筆賬該由誰來買單呢?
事實證明,這筆賬已間接由股東承擔,尤其是僅持有幾千或幾萬股的散戶,股票資產價值實際上已經因這筆撥備開銷減少。
若以該公司約3億3千500萬股本計算,8千464萬令吉資金平分後,每股平均分得2.5仙,股東若持有10萬股,意味他們已間接虧損2萬5千令吉。
這場鬧劇隨著雙方罷免特大結果落幕,勝負分曉,獲股東力撐的管理層,承諾將盡力追討這筆資金,再度燃起股東希望之火,期待平空消失的資金安穩回歸口袋。
可是,對於進入司法程序的索償訴訟案,股東必須有長期跟進心理準備,快則半年,慢則3、5年才可能獲得審判結果,沒有耐心者還是趁早退出這場遊戲,擇良木而棲吧,別再留戀難以討回的資金。
總而言之,無論誰是誰非,誰輸誰贏,整件事最無辜的受害者,始終是被大股東牽著鼻子走,持有投票權卻無法主導一切的小股東。
事實上,這種虧損不該由股東來承擔;這種“人為因素”常見於國內企業,若當局不加以糾正,長此下去,將打擊散戶對馬股的投資信心。
馬股不少看來業績前景不錯的公司,上市不久,業績每況愈下,股價越來越低,最終更落到以“仙”計。所謂“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受傷害的還是投資該公司的小股東。
在外國,小投資者可能訴諸以法律追討損失,近例就有第一家在紐約納斯達上市的大馬公司MOL全球,上市月餘股價就崩跌不成形,雖然大股東“力挺”,但已經接獲投資者訴訟,認為他們被招股書誤導。
這是在美國,可惜在馬股,如果這事發生,小股東可能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霉。
任何一家公司,管理層應以公司利益為出發點,而不是把個人恩怨放大,危及公司名譽和財務狀況,讓無辜的小股東繼續承受不合理的人為損失。(星洲日報/焦點評析:郭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