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受到多項因素的影響與推動,房產價格逐年升高,並且上升至超出普通市民可負擔的水平,政府除了先後推出冷卻房產市場的措施,也在2012 PR1MA法案(Akta PR1MA 2012)下成立一馬房屋機構,以便規劃、建設、開發和提供優質住宅給居住在城市、或週邊市鎮的中等收入居民。
這是很好的出發點,人民普遍都滿心期待,希望在政府積極推動,以及提供部份津貼的基礎上,能夠買到最終屬於自己的房屋。
幾年過去了、成效如何?目前評價可能還早,不過,人們總覺得相關資料太少了,房屋將建在哪一個地點,能說得准沒幾個,只知道將會建在某個城市或其附近地點,若想要進一步瞭解,似乎就“沒門”了。
2014年的一個大馬房屋計劃,政府傳達給大家的訊息是:只要符合資格者可提出申請、可以購買到價格比市價低20%的房產,而且不採取種族固打制抽簽,讓他們購買價格介於10萬至40萬令吉的房屋。
所謂的符合條件包括:申請者的年齡是21歲以上的大馬公民、個人或夫妻的每月收入介於2千500令吉至7千500令吉,而且購買房屋後必須自己住,在10年內不能轉售給其他人等等。
坦白說,這是很好的概念,而且政府在提呈2014財政預算案、2015財政預算案,皆提供撥款給予輔助,確保落實時更為順暢。
過去幾年的財政預算案,皆提及將興建數萬間的可負擔房屋,幾年財政預算案提及的興建數目,總結起來應該有數十萬間;可是,根據瞭解只完成了大約10%,而且也沒有對外公佈在哪一州、哪一城的一馬房屋計劃開始動工了,申請者超出抽簽者多少倍等數據。
嚴格來說,整個計劃欠缺透明度,抽中者是否與一馬房屋機構有關連者居多,沒有人可以肯定或否定,問問看身邊的親人或朋友,有誰申請被抽中了?若有,他對獲分配的地點滿意嗎?
如果是,那麼這項計劃還是帶給市民希望的,假如是相反情況,我們可以說,這已經是失敗的開始,而且在規劃時也欠缺專業,失去了推行可負擔房屋成立PR1MA的意義。(星洲日報/投資致富‧投資茶室‧文:鄭碧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