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盛传政府有意延长房贷摊还期至40年,立刻有反对的声音,表示这会增加人民的负担。但是从购屋者的角度,特别是比较年轻、薪水不是非常高的打工族,这措施或可以让他们提早实现拥有屋子的梦想,应该不是坏事。
大马物价日涨,薪水却跟不上,已经让很多年轻人有“钱不够用”的哀叹。公共交通太烂,上班族首先考虑的是买车,等工作稳定了,才会考虑买房。但是现在的房价已经让很多人望屋兴叹,即使付得起头期,也得想想每月供款的能力。
以目前城市的房价,摊还期35年,即使单身月入4000令吉以上,可能还不符合银行贷款规定。即使过了银行这一关,每月供款也非常吃力,这压力让很多人打消了购屋的心愿。
如果摊还期延长至40年或更长,每月供款除了比较容易符合银行薪水三分一的规定,供款也会稍松动,购屋的意愿肯定会提高。
反对的声音认为,房贷期延长,会增加利息负担。但是,摊还房贷的利息是每日计算,与车贷连带利息一起算入摊还款不同,因此购屋者可以随著年资和年薪的增加,配合自己的能力,增加每月的供款,提早还完货款。
很多购屋者虽签25或30年摊还期,在有能力后,都尽可能提早在10或20年还完货款,以节省利息。
车贷期限不应该太长,是因为车子会每年拆旧,价值下跌,使用有期限,而且利率是简单依年限计入,提早还也必须损利息。但房子不同,地点好的房子,升值的机会很大,还可以住一辈子,传下一代,而且提早清贷款可以省利息。
买房子最困难在“第一间房子”,头期款、银行的条件和每月供款能力都必须考虑周详。年轻人一旦拥有第一间房子,日后薪水增加想拥有更好的屋房,或成家后需要更大的屋房,至少可以脱售第一间房子,解决头期的问题,寻求银行贷款也比较容易。
很多人因为担心每月供款,而在年轻时对购屋裹足不前,随房价越来越高,购屋的可能性只有越来越低。
其实在2013年之前,大马的房贷期可长达45年,还可以跨代摊还,让子孙一起承担。子孙如果继续住这屋子,在屋主老了或过世后,继续承担房贷其实也合情合理。
如果银行有伸缩性的摊还贷款配套,并且愿意贷款,这制度应该没有甚么问题。
正面来看,延长房贷摊还期,可以让年轻人提早购屋,对产业和银行业,应该是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