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国家银行表示,银行的个人股东可持股超过10%以上的“祖父条款”(Grandfather Rules),不能套用在第二代接班人。
坊间盛传,资深银行家有意减持股权,而市场对于持股超过10%以上的“祖父条款”是否也适用在第二代接班人存疑。
国行周五对此阐明,未来任何个人在收购(银行)股权时,必须依循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SA)的规定,即不可超出10%持股限制。
国行总裁诺珊霞在新闻发布会受询时点出,早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SA)推行前,“祖父条款”就已存在于1989年银行和金融机构法令(BAFIA)。
“这项许可是为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落实前,已持股超过10%的股东而设,故未来任何(银行领域)收购案,个人必须遵循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的规定,即不可超过10%持股限制。”
目前国行基于“祖父条款”,豁免包括郭令灿、大众银行(PBBANK,1295,主板金融服务组)创办人暨名誉主席丹斯里郑鸿标及大马银行(AMBANK,1015,主板金融服务组)名誉主席丹斯里阿兹曼哈欣,可不受持股减至10%以下的新规定影响。
本周一(8日),市场传出现年80岁的大马第二大富豪丹斯里郭令灿,有意减持丰隆银行(HLBANK,5819,主板金融服务组)股权包括展开合并,而这可能促成国内银行领域更大规模的整合;他是通过丰隆金融(HLFG,1082,主板金融服务组),持有丰隆银行62%股权。
目前未知该富豪可有潜在脱售股权对象,或者欲减持多少股权。
而消息人士虽称,郭令灿是基于接班问题与股价大涨后而萌生减持股权的念头,但分析员另有看法,认为这可能与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规定,即单一大股东不允许在任何国内金融机构持股超过10%有关。
大华继显分析员日前在报告指出,国行虽未言明“祖父条款”何时结束,但市场不乏关于这个条款是否也适用在第二代接班人身上的疑问。
https://www.sinchew.com.my/20220812/国行:银行第二代接班人-不适用祖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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