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WG前线把关

证监会准卖空公司债/MSWG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24 Apr 2017, 09:22 PM

资金市场和监管快讯

证监会推出新的指南以允许大马资金市场的企业债券管制卖空。

随着企业债券管制卖空的新指南(指南)生效,主要经销商目前被允许进行企业债券的管制卖空,这推广了可以卖空债券范围。

该指南目的是为被允许进行卖空的企业债券提供确定性及相关要求。了解到市场稳定的重要,如何进行企业债券管制卖空的条件也被考虑在内。

这最新的措施是证监会持续加强次级债券市场的流通率的部分努力之一。这也确保产生一个全面和便利的基础设施和监管架构。

这和证监会持续维持大马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和成长是一致的。

该指南在2017年4月13日生效。

指南链接:

https://www.sc.com.my/wp-content/uploads/eng/html/

resources/guidelines/rss/guideline_rss_170413.pdf 

资料来源:证监会2017年4月13日在网站的媒体发布

提名代表(APPOINTMENT OF PROXIES)

评论:

MSWG提出了呈交代表表格或文件给公司的时限问题,即要求该表格或文件需在时限前不少于48小时呈上,而根据2016公司法令第334(3)条文说道:“……在投票的情况之下,代表在不少于24小时被提名以参与投票,……”;上市条规也规定所有议案必须投票表决。

由于规定相当含糊,公司秘书向公司委员会(SSM)寻求澄清,SSM在2017年4月18日在网站澄清,有关2016公司法令第334(3)节是参考两个不同的时限:

1.召开会议或展延会议的时间:这是关于设定发出几时召开会议的会议通知文告的时间;

2.提名代表一参与投票的时间: 这是关于主席为了投票的缘故所决定的时间。

关于呈交代表表格或文件给公司以出席会议,如会议通告里写明,48小时的条规是有效的;而只有在主席决定另行择日/时间投票时,24小时的条规才有效。

我们对SSM及时澄清感到高兴。另外,MSWG将会见SSM以进一步讨论该问题的诠释和2016公司法令的其他应用在大马上市公司的规定。 

资料来源: SSM网站-2016年公司法令-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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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nanyang.my/news/20170424/%E8%AF%81%E7%9B%91%E4%BC%9A%E5%87%86%E5%8D%96%E7%A9%BA%E5%85%AC%E5%8F%B8%E5%80%BAms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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