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大权利/万年船

新的投票程序/万年船

Tan KW
Publish date: Sun, 23 Apr 2017, 11:19 PM

前周大众银行(PBBANK)的股东大会里,投票制度给了股东很大的麻烦,而上周马银行(MAYBANK)的股东大会,面对的是另一种麻烦。

新的投票程序其实已经不新,是在去年7月1日开始。

不过,日期转一圈要一年,所以今年开始才是所有公司必须遵循和准备的。

根据交易所的要求,所有大会议案必须以投票来表决,以前的那种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不复存在。

那么,对小股东而言,这个新的条规到底是利是弊呢?

大多数小股东都觉得这是不利于小群众的。

如果是以举手表决,那么,大会是遵守一人一票的规则,假设出席的小股东不约而同的对某个议案不赞成,那么,这个议案可能被出席的小股东以一人一票的多数票否决。

当然,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往日,主席可以行使他的权力要求以投票表决,成绩出来可能推翻举手的结果,虽然增加了小股东的怒火,但堪称“回天有术”。

新的制度一实行,省了这两层次式的投票,明白告诉小股东,不要和权力大的“拗手瓜”。

所以,投票制度一实行,说明民主制度里,股份大的决定一切。

开会成本增

转个角度来说,这种投票的制度对大股东来说,才是最公平的,不然,股权大要来做什么?

新的投票程序带来的另一个影响,是算票方式。

为了表示公正的审查,因此,公司除了安排注册司(REGISTRAR)为股东的出席进行登记,也要另外聘请独立审查司(SCRUTINIZER)来进行验票和算票的程序。

这样一来,开会的成本必然增加。

由于要等待成绩,开会的过程也比以往延长。

在投票程序里,股东也不像以前那么自由。

举个例子,以前我们出席会议,遇到需要投票的情况,还可拜托其他股东朋友代为投入票箱,可是,今天如果是进行电子投票或者电子扫描,必须亲自完成投票程序,别人无法代劳。

小股东有必要重新上课,了解投票不止是股东的义务,珍惜手中一票也是股东的责任。

不过,有时看到大股东的庞大票数,对自己手中那一小张票却还要投,是以卵击石,真感到无力和没有意思。

本周股东大会焦点:

由于24日是元首登基特别假期,许多订在当日开会的公司纷纷改期,除了艾芬控股(AFFIN)。

25日我们有刚刚完成附加股募资的大马纸盒厂(BOXPAK)的股东大会,26日则是其母公司建裕珍厂(KIANJOO)的股东大会,同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还有大马回教保险(TAKAFUL)、怡保花园产托(IGBREIT)、西港控股(WPRTS)等。

下来三天更忙碌,26日有兴业银行(RHBBANK)、明讯(MAXIS)、马电讯(TM)、国油石化(PCHEM)、友尼森(UNISEM)等。

27日则有雀巢(NESTLE)、首要传媒(MEDIA)、冠旺(CAN ONE)、大石机构(TASEK);最后28日有联昌国际(CIMB)、子母牌(DLADY)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告别4月。 

 

http://www.enanyang.my/news/20170423/%E6%96%B0%E7%9A%84%E6%8A%95%E7%A5%A8%E7%A8%8B%E5%BA%8F%E4%B8%87%E5%B9%B4%E8%88%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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