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4月上路的消費稅(GST)將為大馬迎來新的稅務架構,包括個人與企業所得稅的降低。然而,此改革是否能夠有效減輕大馬納稅人的稅務負擔,則仍是個未知數。
稅務專家對政府首階段的稅務改革表示歡迎,但認為仍存在進步的空間。
“在目前的稅制下,引發徵稅的毛月收入為4千令吉,而在2015年則在4千400令吉才引發徵稅,只不過400令吉的差距其實微不足道。”
普華永道(PwC)表示,新稅制下可課稅收入超過10萬令吉的中等收入群依然需被課24%至25%的最高稅率。
此外,安永(EY)認為政府應在管理個人所得稅方面更為漸進,其中如減稅與津貼等措施都可減輕家庭的生活負擔,特別是對中等收入群。
德勤(Deloitte)則希望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可在未來3至5年內,被降低到20%至22%間,增加稅收減免來緩衝成本上揚與減津所帶來的衝擊。(星洲日報/財經‧The Edge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