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上市公司文告中措詞不當和內容不清者並非少有,但砂州日光(CMSB,2852,主板工業產品組)最近自找麻煩的文告卻屬罕見。
根據砂州日光發給交易所的文告,該公司宣佈以高達1億8千680萬令吉收購Sacofa有限公司50%股權,後者持有砂州電訊塔經營權達20年(自2002年起)。
出奇的是,該董事經理拿督理察卡蒂在文件中表示,“砂州日光瞭解大股東將有許多疑問,但我們不會進一步評論,直至買賣完成才進一步發表聲明。”
這篇莫名其妙的聲明引來更多混淆和猜疑:該公司為何會認定主要股東必有疑問,究竟涉及哪些問題,以及這是指哪些大股東?難道是指雇員公積金局嗎?
根據年報,該公司主要股東包括泰益家族成員、砂經濟發展機構和公積金局。
如果交易真有問題,為何該公司不能澄清,而一定要等到買賣完成才進一步評論,到時若已經簽約,意味著木已成舟,再解釋又有何用?
而該公司卻敢敢表示,目前不會再進一步回應詢問,似乎是搞不清楚狀況,要不然就是過於傲慢,無視股東的存在。
該公司忘了,它是一家上市公司,必須具備透明度,而公司真正的老闆其實是廣大股東。股東有權提出疑問,尤其是作為主要股東的機構投資者,更應扮演監管角色,為所有股東的利益護航。
這顯然是一份注定要“撞板”的聲明,因為大馬交易所馬上提出8道疑問,要該公司在一個交易日內解釋。
此事件的結果,就是砂州日光過後連發3份文告來答覆交易所的質詢,顯示了可能是當局不滿意其最初的答覆,而要求它再三澄清。
因此,這已經不是用詞不當這麼簡單,整個交易也存有疑點。這次交易所代表股東,迫使這家公司回應疑問,也給這家公司上了一堂課:文告不要亂亂發,公司高層的心態也必須要改變。(星洲日報/財經小品:李勇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