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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避免利益冲突·着手解决交易所多重身分

Tan KW
Publish date: Sun, 31 Mar 2019, 11:26 PM
市场焦点

 

新任证券监新任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拿督赛再益阿峇。

 

(吉隆坡29日讯)自领导棒子于去年11月转换后,证券监督委员会目前正著手处理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服务组))多重身分的“冲突”。

自2005年上市后,大马交易所有多重身分;一方面是以商业导向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是监管915间上市公司的前线监管者和市场中介。

理论上,这两项委托是互为冲突的,可能有一天让大马交易所出现利益冲突状况。

双方磋商寻求解决方案

新任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拿督赛再益阿峇对《THE EDGE》表示:“是的,我们视为一项课题而正著手处理。证委会正与大马交易所磋商,以寻求解决方案。”

商业上,大马交易所从股市营运中获营收与盈利,大部分营运营业额来自证券与衍生产品交易、上市等活动。

根据大马交易所2018年年报,除了进行综合、多元资产级交易,证券交易所也提供后交易服务、科技基建和资讯服务予市场参与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主板有783家上市公司,创业板119家,LEAP市场有13家上市的中小企业。

大马交易所2018财政年营业额5亿2330万令吉,净利2亿2400万令吉。同时,交易所也监督其他上市公司和市场中介,从中获取收益。

作为监管者,原是要保护投资者和保护公众利益,然而奉行多年的“透露”体制(不是绩效监管)却要求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提供资讯作决策后,却要投资者对自己的决策负责,这也延伸了“透露”的素质问题。

 

当交易所非互助化(demutualised stock exchange),即传统的交易所转变为由股东持有股份的营利性公司形成,商业利益与监管利益的潜在冲突长远备受全球关注。

赛再益表示:“这也是证监会与马交易所展开对话的开始;全球监管趋势显示,一旦交易非互助化后,多会设立不同的监管子公司负责监管功能和管理潜在冲突,因而就在这样的观察上,与马交易所展开磋商。”

逻辑上来说是解除马交易所的监管功能,然而一些交易所未采取此举解决利益冲突问题。

2016年,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各宣布互为矛盾的计划解决此问题。新加坡交易所设立分开的实体,即2017年设立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负起监管责任。香港交易所则解除首席执行员在上市事宜的决策权,同时允准国内证券监督所发挥更大影响力,然而最终收回这项建议。

市场观察者认为,新加坡与香港作为金融枢纽,须确保公共上市公司的高度信任与廉正。

赛再益指出:“在新加坡,当局对违法者全力追查,如当年苏启文与同居女友柯素玲操纵股市事件,各被控以189与178控状。

进一步追问马交易所未来的角色如何,赛再益拒绝评论有关选项。

他表示:“希望很快可以作决定,和对外宣布。”

简化上市程序IPO终止干旱

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拿督赛再益希望,透过简化上市程序,终止上市的“干旱”季节。

他说,为创造更具活力、兼容并蓄和触手可及的资金市场,该委员会也寻求多元化市场,让公司更易通过首次公开售股(IPO)筹资。

他披露,证监会正检讨首要市场架构,包括首次开阖售股的批准程序;新架构预定今年次季宣布。

“创立一个可及的市场符合我心,以服务全频谱的发股者、投资者和投资中介;对于未被服务的市场区块,我们要扩大契机。”

他说:“我国有1万2500间,已不再属于微型、中小企业公司,这皆不在上市的探视灯下,这些企业却占了我国经济的一半比重。”

他强调,让公司简化上市,并不意味要牺牲企业监管,监管者也可加紧执法与监控活动,确保遵循企业监管条例。

让上市更容易的想法衍生,是因为近年有很多“借壳上市”或后门上市事件。

上述上市可透过倒置收购(RTO)实现,新股东注入新业务和脱售现有业务以掌控上市公司,因而也有人批评倒置收购,绕过了首次公开上市的冗长程序。

要风光走到上市路,须有连续3至6年的无干扰盈利纪录。

赛再益说,现有法规足够确保上市途径不受滥用;然而,在原则上,他还是认为倒置收购途径,不应用来回避直接上市的各种所需规定。

他观察到,很多注入资产的股东,有关资产比现有公司的业务还大;这造成公司的业务方向转变,因而认为仍需直接上市的各种条例。

作者 : 张启华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3-30
 
https://www.sinchew.com.my/content/2019-03/30/content_2030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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