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IHEN : 利兴2004年之风云系列-黑影重重

LIIHEN 黑影重重 第二篇 : 丈二金剛

MelissaSieh
Publish date: Thu, 03 Oct 2013, 03:46 PM
本文由谢美莉 Melissa Sieh 与彭伟杰 翻译自<董禄先生>之 The Real Shenanigans Behind Lii Hen 2004 Debacle长篇部落格文 ( 如欲阅读全文, 敬请登入www.liihen.com )

 

第二篇

 

丈二金剛

 

自从那名股票经纪於5-4-2013向森美兰州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局报案投诉之后, 我们得悉了被投诉的那两位掛牌公司董事分別是來自利兴工业有限公司的蔡利成(Chua Lee Seng)和陈必荣(Tan Bee Eng)(人名譯音)。他们自利兴上市掛牌以来一直都是公司董事局成员。

 

蔡利成  (人名譯音)

在这份报案书内, 其中一项最严重的投诉乃是一份涉嫌虚假及具误导性的大马股票交易所公司文告。据悉, 该篇文告是在这两位董事的知情及允许下在10-8-2004 (连接Bursa) 向大马股票交易所发布。该名股票经纪力述也正因此文告才会引爆了一场令众投资者亏损高达马币一亿五千万的㢢案。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事发超过了九年才报案去揭发此弊案呢? 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该名股票经纪一定是掌握了2004年当时一些不可告人的内幕。由于此指控严重, 依他的来势冲冲必定是掌握了某些能支撑他整个指控的有力证据。事实证明, 森美兰州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局已拍板决定立案深入调查利兴, 这已鏗鏘显示了他的指控是有所根据的。

 

虽然此弊案已经发生超过了九年之久, 但诸位不要忘记, 在我国法律之下刑事责任的追究权是不受时间所限制的。

 

在我们试图揭开利兴在2004年时的黑幕面纱之前, 让我们先从利兴的股价走势入手去探索。利兴在整个2004年时的最高及最低价位分别为RM 6.80 及RM 1.06。从股价走势图中我们可以发现到利兴股票在3月份至10月份期间, 已经显露了非常明显的累积活动(即一般人所说的收票)。这可从3月份至7月份期间不断增加的交投量及8月份至10月份期间不断萎缩的交投量看出一些端倪。这个推论是基於供求的原理。在累积活动开始期间是会有更多的股票供应, 而到了累积活动后期时可供出售的股票数量将会相当有限。另外, 利兴股价在这段时间内的撐起也支持了我们的论点, 畢竟你是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來換取更有限的供应。

 

有趣的是, 利兴股价一度在7至8月份期间出现牛皮拉锯的状态。情况有如某人一直徘徊在十字路口般的。套用股市分析界的术语说法, 这是因为有心人已经把所有可供累积的低价位股票货源归边化, 但又一度犹豫着是否要再付更高的价格去累积更多的利兴股票。无论如何这短暫的徬徨很快便被抛诸脑后, 因为利兴的股价已经一飞冲天, 並於27-10-2004臻入了利兴掛牌上市有史以来最顶峯的RM 6.80价位。

 

奈何凱撒的富丽宫殿却在大马股票交易所於27-10-2004傍晚时分的一声指定交易股项令下徹底的倒塌了。更什的是此限制被宣布马上生効。当股市於隔天一开市之后, 求售利兴股票的指令有如排山倒海般的从四方八面涌来, 瞬眼间便把利兴股价给淹没掉。大马股票交易所之笔的确比金庸小说中之碧血剑还要鋒利许多。只消大笔一挥, 利兴股价骤然五次触动暴瀉机制(Five limit downs), 遍野一片哀鸿。大马股票交易所与证券委员会这还有待商榷的激进作法在短短的四天内便把利兴的市值蒸发了最少马幣三亿七千万。

 

指定交易事件发生后, 股市一度群起汹涌, 有不少的投资者与股市评论家都在质疑及抨击大马股票交易所与证券委员会这般的激进作法, 因为大家都一致认为利兴股票並没有显示出任何有被操纵的跡象。當中最仗义而言的定非新海峽时报的长期股市评论家Mr. S. N. Lok莫属。他很感慨的道出一众投资者非但没有得到任何來自大马股票交易所或证券委员会的官方解释, 他们更在毫无情理的情况下被剝奪了是否要继续投资, 卖出或持有利兴股票的决定权。

 

大马股票交易所与证券委员会其中一个主要的成立宗旨就是要维护股票市场的稳定性。可是它们対利兴股票所採取的激烈対策却与此宗旨背道而驰。若是大马股票交易所与证券委员会认为利兴股票有被操纵的嫌疑, 那它们肯定必须得揹上未能及早發现或阻止利兴股票被操纵的失责罪名。要不是它们的监管疏忽, 一众投资者也不会招致如此惨痛的损失。现实上它们的确亏欠了投资大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那份报案书的重点。那一份涉嫌虚假及具误导性的大马股票交易所公司文告是发布於10-8-2004, 正正是利兴股价徘徊在十字路口的那段时期。偏偏就在此文告公布之后, 利兴股价一举冲破了100天平均缐而抵达RM 3.50的高位。这时候令人丈二金剛摸不着脑袋的是为什么一份看似再也普通不过的不寻常股市活动(Unusual Market Action 或简称UMA)的大马股票交易所公司文告能导致利兴的股价在两个月之内翻了一翻呢?

 

请你屏息以待。

 

 

 

 

(此系列逢星期二及四刊登, 风雨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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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谢美莉 Melissa Sieh 翻译自<董禄先生>之 The Real Shenanigans Behind Lii Hen 2004 Debacle长篇部落格文 (如欲阅读全文, 敬请登入http://www.liihen.com/bl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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