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IHEN : 利兴2004年之风云系列-黑影重重

LIIHEN 黑影重重 第八篇 : 泥多佛大

MelissaSieh
Publish date: Thu, 24 Oct 2013, 03:19 PM
本文由谢美莉 Melissa Sieh 与彭伟杰 翻译自<董禄先生>之 The Real Shenanigans Behind Lii Hen 2004 Debacle长篇部落格文 ( 如欲阅读全文, 敬请登入www.liihen.com )

 

第八篇

 

泥多佛大


 

自从在 2004年三月份初期与那班麻坡木匠达成卖盘协议以来,  拿督便开始着手寻找适合的买家。在这階段蕭忠平从来都非拿督所考虑的人选。这是因为曾有同业提醒他蕭氏兄弟非等闲之辈, 而与炒股集团闹上法庭的事件便是最佳实例。

 

在一个午饭上, 拿督不经意的向蕭忠平透露了利兴大股东卖盘的事儿。在说话的当儿他是知道蕭忠平在现階段是无甚能力去完成这个收购计划的, 因为这将牵涉首部分的 5,000,000股和次部分的 19,200,000股或 32%的股权。他也没有向蕭忠平透露收购价, 以免除他与潜在买家被搅局的可能性。

 

再者, 他也担心蕭忠平会混水摸鱼在私底下收集一批利兴股票並从中图利。正因为当时利兴的市价与最终的卖盘价差别甚巨, 一旦收购成事这可会是个暴利。由于该收购计划具有先天性的技术问题, 任何成功的潜在买家最终将持有不少於 24,200,000股利兴股票或高达 40.3%的利兴股权。这将会触动强制性的全面收购法定责任而耗资不菲。

 

但蕭忠平是一名何等精明的股市投资者及一名合格的美国土木工程师。他鹰眼般的目光早已看出当中的肥肉。打铁趁热, 他很快的便向拿督献谋道妄论谁收购利兴, 该强制性全面收购法定责任的技术问题都会存在。拿督随即便向麻坡木匠们查询他们是否可以接受将该收购计划一分为二, 分成两组完全不同和彼此间毫无关系的买家。对麻坡木匠们而言他们只在乎 24,200,000股的全数出售, 是張三抑或李四收购並不重要。

 

虽然技术上的问题看来已经迎刃而解, 但拿督接着面对的问题便是利兴股票的差价。利兴在当时的市价也只不过是在 RM 1.20左右。而麻坡木匠们的卖盘价与利兴市价之间是存有一个相当可观的溢价。他知道若是利兴的市价与卖盘价差别越大, 他的潜在买家就越是对该收购计划不感兴趣。而股价的高低也必影响买家股票融资的问题。

 

在这时候麻坡木匠们和蕭忠平私底下提供於拿督的特别奖赏便发挥了正面作用。麻坡木匠们深知以现有的股价那 32%股权将会是无人问津的。他们有必要及诱因让利兴的股价上揚。而最佳的策略当然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着。不光如此, 他们更决定倾巢而出全方位在后方协助拿督。正如我们之前所揭露的, 他们甚至於越法也在所不惜。

 

根据蕭忠平向证券委员会的投诉, 他是渴望能够与该名拿督建立生意上的关系。究其一是因为后者的高官商贾脉络, 其二也因为蕭忠平本身陈姓亲属的極力推荐。他心中盘算着若是拿督肯让他参与首部分的收购, 那他定可获利不浅。而在股价水涨船高泥多佛大的効应下, 说不定他还可以更下一城完成收购那 32%的利兴股权。他也对拿督到时候为他募资的能力是深感不疑的。一想到他即将能够控制一间上市公司时, 他不禁兴奋了起来。眼下当前之务便是说服拿督让他打起收购利兴的头阵。

 

但是拿督却有另一番的想法。虽然至今对潜在买家的出现仍然是毫无头绪, 但他深伩只要利兴的市价一接近卖盘价时, 向他探路询问或有意收购利兴的电话必会响个不停。

 

为了能够成功游说拿督让他吹起收购利兴首部分的号角, 蕭忠平唯有加倍利诱该拿督。根据一份达证券有限公司 (TA Securities Berhad) 起诉蕭忠平的法庭文件 ( 诉讼列号D5-22-414-2006) 透露, 他是以 30%的股票交易对敲利润 (contra profit) 及肩负所有投资失利的责任来换取拿督让他参与该收购计划。为了表示及加强他对该计划的热诚, 並在拿督一同意由他开跑之情况下, 他即场便开出了价值超过三百万零吉以支付各证券行订金的支票。

 

利兴首部分的股票交易文件

 

於是乎在 2004年三月下旬拿督便展开了为蕭忠平在公开市场上累积利兴股票的行动。根据达证券有限公司那份诉讼文件,蕭忠平是正式授权拿督操作其在达证券有限公司的户口。在这委讬上,蕭忠平美其名是为了方便协调收购行动的流暢性,实则上他是要确保该拿督对此行动完全问责。此举就好比一把锋利的双刃之剑。

 

在 16-4-2004, 麻坡木匠们透过各利兴董事与代理人开始在公开市场上出售那首部分 5,000,000股里的部分利兴股票。利兴董事之一的陈必与卓顺兴 (Tok Soon Hing人名译音)是经由拿督在首邦证券行代为出售。

 

蕭忠平是在这场交易上的另一端买入了大部分麻坡木匠们的利兴股票。这些都是经由他在达证券和大众证券的交易户口买入。蕭忠平在这个利兴2004年風云里都不曾在首邦证券行设有任何的交易户口, 这是因为拿督听取了他同业的善劝而採取的防范应对。

 

这个首部分收购计划很快的便大功告成。麻坡木匠们也尽责的遵从 1965年大马公司法令第 135条向大马股票交易所申报他们的股权变动。可是正因为他们有心似的隐瞒了其中一些魔鬼细节, 才进而演变为警察总部在 2013年一个案件的重点。证券委员会也可能因为忽略了这一重点而导致它们在 2012年控告两位人士的行动上功亏一篑。

 

 

 

 

(此系列逢星期二及四刊登, 风雨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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