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山重●胡逸山博士

英式政制运作各异/胡逸山

Tan KW
Publish date: Fri, 17 Nov 2017, 09:40 AM
Tan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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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山重●胡逸山博士

英国留个其前殖民地的其中一项(可谓无形的)“遗产”,即为其政治体制。

在英国与曾为英殖民地的我国,这政制体现在君主立宪,或所谓西敏寺(Westminster,乃英国国会所在地)式国会民主上,即君主乃国家的象征,而政治权力理论上主要是掌握在民选的国会(下议院)手中。

而政府呢,则由在国会里获得大多数议员们推举者来出任首相,组成内阁来治理国家大事。至于司法方面,通常则由时任的政府建议法官人选后由君主委任之。

如此的政治制度,其实其对时任政府唯一的制衡,即体现在理论上议员们可对首相投不信任票,或不支持政府所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则时任的政府则应下台或提早举行选举。

英国人还是很务实的,千年来的政治经验再再地告诉无论是政客或平民,钱或财政才是一国最重要的立国之本,所以理论上一个英国或其前殖民地的政府,可以因为提出的财政预算案不被国会通过而倒台。

而在英国,如果一党在国会里的议席不过半,但又想组织政府,那么要不即与其他小党合组联合政府(也可与对立的大党如此做,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家瓜分内阁部长席次。

立法权约束行政权

要不则如当下国会议席不过半的保守党般,获得一个北爱尔兰小党不入阁,但在“信任与财政”上给予的支持,如此也可组织政府。所以,在英国自身的政治运作里,立法权在某种程度上对行政权的制衡也还是有的。

但在英国的一些前殖民地里,其政党多为所谓列宁式的中央集权的,而且国会里党鞭制度(即同属一党的议员会被党中央严格敦促在某项议题上采取相同的政治取向)可能更为严谨。

所以,要在向时任的政府投不信任票或不通过财政预算案,可谓困难重重。这一来,则政治体制上立法权得以制衡行政权的坐大也就不太可能了,唯一的政治制衡,也就只有等到选举时了。

这也是为什么,财政预算案的提出,除了在国会议场上朝野双方的辩论外,也就无需再举行些什么听证会了,因为无论辩论如何激烈,在纪律严明的党鞭制度以及长期一党执政的政治现实下,该预算案几乎是保证通过的。

所以,从该预算案被提出的那一刻起,其实它就以成为未来一年的财政政策了。因此,大家对其如此的期待、盼望。

 

http://www.enanyang.my/news/20171116/英式政制运作各异胡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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