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为了钱生钱,赚更多的钱,这是众所周知的事;然而,投资最怕的不仅仅是亏了钱,更担心引起莫名的纠纷,让你的投资心血成了泡影。
根据证券业纠纷方案中心(SIDREC)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的投资纠纷事故挺增15%,由2017年的72宗增至83宗,而且逾80%是与国人最熟悉的股票、凭单和单位信托投资有关。
更甚的是,2018年该中心所接获的纠纷个案逾400宗,只是具赔偿理由的仅83宗,更别忘了,可能还有更多没有提出投诉的“隐形”个案。
受理2.5万令吉以下投资纠纷
证券业纠纷方案中心提供投资者一个平台,凡2万5000令吉以下涉旗下会员提供的投资,投资者皆可免费寻求咨询和获调解纠纷。
该中心首席执行员苏雅达强调,这个平台中的人员来自证券业、投资业务和不同的背景,提供札实和到位的咨询,是投资者可信赖和中立的一个平台。
该中心在2010年资金市场与服务(排解纠纷)条例设立,并于2016年9月开始运作,是个独立的企业团体;设立目的是为投资者与旗下会员的钱财纠纷进行排解。
其会员皆为资金市场服务的执照持有者,并在证券监督委员会监管下提供证券、衍生产品、信托基金、私人退休计划(PRS)咨询。
该中心会员包括银行、证券经纪、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单位、私人退休基金提供和配售者。
公平 有效 即时解决问题
该中心强调协助求助者,公平、有效和即时解决纠纷。
苏雅达强调,2万5000令吉以下纠纷,排解过程是免费的,是要保护小型投资者。
“虽然这样的排解,并不意味小投资者能一如预期获取利益,不过至少获得独立、公正不阿的对待。”
她指出,该中心是由证监会委任,所委定主席、董事成员等皆按条例行事。
苏雅达本身具有律师专业,曾在证监会负责监管架构。该中心纠纷方案主管洪秀丽以往在投资银行服务,在法律与遵循区块,专门服务客户。
她强调,该中心的特质是了解市场运作和监管架构,前往寻求咨询不会有沟通不良,无法切中要点的问题。
“这么多年的提供服务,投资大众已对该中心提供的平台与咨询展现信任和信心,并认为这样的平台协助解决问题。”
她指出,这类中心的运作在东盟仅限新加坡和大马,不过印尼和泰国也正在成立中心。
非营利组织立场独立
提到证券业纠纷方案中心独立性和是否可中立排解纠纷,她表示,该中心是个非营利组织,设立之首要目的就是排解纠纷,服务和协助投资大众。
另外,即使外国人也可向该中心寻求咨询,只要有关投诉和索偿是关系旗下会员的资金市场产品和服务,皆可寻求协助。
提供咨询 保障投资权益
苏雅达说,投资大众需要谨记的是,任何寻求咨询皆有一个时限,在该中心而言是限6年。
在接获中心成员针对投诉答复的180天内,可提出索偿。
投诉者可亲临位于孟沙的中心寻求咨询(电话:03-22822280)。
目前该中心并未区分为北中与南区,可随时致电询问,或者视讯会议。
视讯时须保密,这对公众和中心会员非常重要。
她指出,在很多时候,人们若要获得协助,可能没有钱支付律师费;中心提供空间指引和咨询整个程序,只要有根据便可完成有关程序。
“当然,前来协助者并非能获得一如期许之结果,这可能是他们的理据并不强。”
在获取该中心的排解后,很多寻求协助的投资者都增进信心;至少看到了这是一个公平程序,另一方愿意倾听。
“经过这个程序的沟通后,两方彼此更加了解,而最终就更愿意各让一步妥协,求出解决方案。总体来说,所获得的反馈是好的;当然有些求助者因未能如愿,而感觉不悦。”
股票/凭单和信托基金个案比较多,这些投诉与案例皆与市场行为有关。
2016至2018年,有关市场行为的索偿最多,总共132宗个案。
2018年所接获的个案达400多宗,不过具赔偿理由仅83宗。
2018年纠纷模式与所涉资金市场产品
欺骗虚报 错误销售 未经授权
投资纠纷个案日增
证券业纠纷方案中心2018年报显示,自2016年以来,有关市场行为的纠纷占有根据纠纷个案的超过一半,达51%或83宗中的42宗。(详情参照附表)。
整体个案宗数有逐年增长之势,2018年之前逾80%获解决,2018年增长至逾90%,难于排解和法庭兴讼属少数。
民众投诉意识加强
苏丽达说,符合偿赔条件的个案(eligible claim)逐年增加,可看到人们投诉意识加强,并了解可能获得的相关协助。
“个案管理人皆经过斡旋技巧培训,一旦有个案进来,居中斡旋和让有关方面聚商是首要要诀,进而试图解决纷争。仲裁者(mediator)进行仲裁程序。”
个案管理阶段无法解决将交到仲裁程序她说,若在个案管理阶段无法解决,便交到仲裁程序,由仲裁者居中仲裁试图解决,相同的管理人则一路陪伴,直至案例终结。
“不管这是在个案管理、仲裁或发展至需到达由案件裁决(case adjudicator)者定夺的程序。”
她强调,这样的一路相伴,个案管理人(ca s emanager)了解整个事件来龙去脉,一路相伴与支持,这使到整个程序更为顺畅。
“斡旋人员需有资本市场经验,具有法律背景;中心也聘入资金市场专业的监管者或业界人士,具有渊博知识。除此之外,也需有仲裁相关经验和认证。”
洪秀丽表示,作出索偿者无国籍之区分,重要的是购买的是会员之产品与服务,若有金钱的索偿,可到中心寻求协助。
她说,一般情况是,我们要求案家(claimant),先与银行、投资机构探讨解决方案;若无法觅得方案,才接触该中心。
“如果不太肯定,他们也可致电或电邮寻求咨询,中心人员将给予指引。”
SIDREC备三语专才 “很多个案是误解”
提到证券业纠纷方案中心和亚洲国际仲裁的区别,苏丽达说,该中心是由证监会设立,旨在服务投资大众,透过适当的市场中介排解证券投资、衍生产品、信托基金和私人信托基金投资之纠纷。
洪秀丽补充,在商业仲裁,双方皆需签字同意仲裁;而这个中心,只要有投资大众提出,会员皆需前来,不需要会员的同意;这是最大的分别。
苏雅达说,该中心有仲裁专员,任何一方皆可寻求协助;只要对会员提出,会员便需前来接受排解,这在2010年纠纷排解法案明确阐明。
根据事实与情况评估
她说,所有排解皆根据事实与情况评估,公众将觉得有公平的空间倾诉与获得协助。
该中心起初由证监会支付营运开销,但未来还是会由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支付,在法律上这是会员需支付和贡献的。
“即便如此,该中心运作并不会受到会员所掌控,中心有独立的董事部提供企业监管,另外证监会亦监控。董事部与首席执行员受委前,也需获得证监会的批准。”
苏雅达强调,若有条例的更换,如职权范围或者中心章程的变更,都需事先获得证监会批准,但无碍该中心的独立性。
“凡超过2万5000令吉的个案,该中心是以小额而固定收费方式提供服务,服务为最大宗旨,并不以牟利为目的。”
有一天,洪秀丽接获一投诉,指股价已上涨、然而同时股票数目已减半,非常担忧是否有人操纵户头,而向该中心探询。
中心的个案管理人(case manager)研究发现,该股进行了一些企业活动。基于股票由2并合成一,股价上涨也使持股减半。经过一番解释后,当事者释疑而收回投诉。
洪秀丽反问对方,是否曾向经纪人询问和沟通,对方表示要向比较中立的该中心寻求第三方意见。透过这样的平台和沟通,当事者对整个企业活动程序更为明了个中细节。
洪秀丽也举例指一些人要行使凭单,不过不懂实际程序如何,或因不了解行使后所要面临的情况与风险,而向该中心投诉。
语言表达沟通不良导因
苏雅达说,尽管不是任何一方的失误,还是会引起一些争议,因而该平台扮演排解纠纷的平台,从中寻找一个平衡点。当中,语言的表达,亦是构成沟通不良和纠纷的导因。
洪秀丽表示,上述排解中心皆有讲中文与淡米尔语的个案处理人员;若有必要,也可获得通译员或由相关方提供通译。
谈到单有通译仍然不足,而也需要专精,苏雅达指出,该中心将居中协调,形成一个让各方皆可沟通的平台。
中心通常会备妥很多详情,若需加以解释,也会解释清楚。
苏丽达强调,这个中心的一个最大不同,是了解市场与监管架构,不只会排解,且了解产品、服务和监管架构,切入正题而免于兜兜转转。“因而,不管对公众和会员来说,他们更觉得受用。”
避免纠纷第一法则 “先问成本而非回酬”
洪秀丽想向公众传达的讯息是,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别仅询问回酬,应该问问投资成本。
苏雅达说,不要害怕询问,这是你即将要投入的金钱,你有权问清楚。
“如果对方给的答案并不令你感到满意,就走开好了,另找他人吧。”
衡量风险避免亏损
她表示,投资者受可观的回酬所吸引,而不再深入去提出问题,没有去衡量有关风险,最终导致亏损。
“很多投资者也没对投资进行监督,尽管面临问题,而是认为这是市场运转的结果,欢迎前往该中心寻求协助。”
苏雅达说,对公众来说,这也会更为舒适,因所分享的资讯不会受人利用作其他用途。
“如果是因公众的投资决策而导致亏损,该中心是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但至少有一个平台让公众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