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征税基础与遵守国际税收平等的标准准则,2022年财案建议,从2022年1月1日起,向大马税务居民(Resident),在我国接收(Received)来自大马境外的收入征收所得税。随后,税收局向在海外拥有收入存款的大马税务居民推出《收入汇款特别计划》(Program Khas Peremitan Pendapatan,PKPP)以鼓励国人把收入汇回大马。
税收局公布的《收入汇款特别计划》的详情如下:1.这项特别计划将从2022年1月1日起落实,直至2022年6月30日。
2.2021年财政法案建议,在这期间所带入大马的收入(毛收入)将被征收3%的所得税率。
3.当局也不会对在特别计划落实期间所带入大马的收入进行审查、调查或罚款。税收局将真诚(suci hati)地接纳所有带入大马的收入。
4.所有收入必需在特别计划期间,那就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带入或汇入大马。
5.纳税人必需在特别计划结束的最迟30天内,那就是2022年7月30日或之前,申报加入此项计划。
6.纳税人必需根据2022或2023年估税年(视何者适用)所定下的一般付款安排缴税。
7.特别计划不受用于2021估税年及往后估税年的源自于大马,以及在这项计划期间汇入或带入大马的的可征税收入。
8.特别计划结束后,税收局将通过与其他国家已被接纳的《交换税务情报协议》,审查和研究大马人海外收入存款的资料。
9.如果根据审查,发现仍有未通报且源自大马的海外收入存款,当局将进行额外的估税,以及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施以罚款。
10.税收局鼓励纳税人参与这项特别计划,以完善他们的税务情况,税收局将在官网向公众发布与特别计划有关的常见问题及指南。
正如税收局所述,在全球《自动交换税务情报》(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AEOI)合作下,每一个推行的国家(如新加坡)会自动在定期内(如每年9月)将另一个推行国家(如大马)的纳税人在新加坡的财富资讯包括银行户头资料、投资项目、岸外信托、岸外公司等等,提供于大马税收局。
这代表著大马税收局可以在不需要要求的情况下,每年将能接收到从超过100个参与国家(如新加坡、印尼、香港、中国、英国、澳洲等等)提供而来的关于大马纳税人在其他国家的财富资料。大马税收局将匹对关于这些纳税人的财务资料与其已呈报的所得税与收入,以鉴定其财富与报税是否吻合。
在《自动交换税务情报》的“通用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下,推行国家如新马两国的“须呈报金融机构”(Reporting FinancialInstitutions)必须向各自的税收局呈报客户以下的财务资料:(1)存款户头(Depository Accounts)如来往与储蓄户头;(2)托管户头(Custodial Accounts)如信托户头;(3)投资个体(Investment Entities)如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基金等;(4)现金价值保险合同(Cash Value Insurance Contract);与(5)年金合同(Annuity Contract)。
有了纳税人国内外一幅完整的财富图画,追税已不再是甚么难事了!我曾提过有位商家气急败坏来求助,说他突然收到税收局10面书信来函,列明他的资产,包括国内外银行户头,要他确认。惊吓之中,他的疑问是税收局未曾到访他,何来这些几乎完整的资料?在这科技发达的时代,资讯的传送已在弹指之间,世界已无边界,除非是不想知道?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税务世界已经变了!
https://www.sinchew.com.my/20211122/蔡兆源-财案让人民享有3超低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