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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迟完成 可否向卖方索利息?

Tan KW
Publish date: Wed, 17 May 2023, 05:45 PM

黄小姐通过产业经纪购买了一个公寓单位,价比市价低大约15%,该产业计划的发展商已经清盘,麻烦的是还未有分层地契。

2022年12月15日签署买卖合约,农历新年落在1月尾,银行在2023年2月发出批准房屋贷款通知书。

卖方已在上个月将所需文件交给报穷局,以寻求批准交易。由于获取所有相关的文件延迟拿到,至今交易仍未完成。

在买卖合约条文里,寻求批准交易期限是6个月,请问:“这个期限从何时算起,能向卖方索取吗?”

答:林若辉律师回答黄小姐的问题时指出,任何人在脱售未有个别地契,或者是分层地契的房产之前,必须寻求发展商的批准;不过,假如发展商已经清盘,卖方必须寻求官方财产管理人(Official Assignee)的批准。

从签署买卖合约的日期算起,通常会有一个期限,譬如6个月,以便卖方律师向发展商或官方财产管理人提出批准交易申请,交易价余款的支付,是在买方律师取得批准文件后才进行,买方一般获得3个月时间缴付有关款项。

另外,关于寻求批准这一事项,买卖双方必须遵守一些特定条件,同样的,这里边也有时间期限,通常是14天。

林律师表示,相信黄小姐已遵守所有的条件,否则律师不会建议银行发放贷款;同时,惟有在官方财产管理人签批所有的文件,贷款银行才会发放贷款的余额。

由于全数屋款尚未支付给卖方,买方无法取得产业的拥有权,在这期间,黄小姐必须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而她也没有权利向卖方索取迟交屋利息。

 

https://www.sinchew.com.my/20230515/交易迟完成-可否向卖方索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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