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起,購買商業產業必須支付6%的government service tax,從報紙獲知,產托購買產業,也必須交付GST,讓我們從
Qcapita(5123,REITs)收購platinum sentral為例子分析GST對產托帶來的影響:
如果Qcapita在2015年4月後才以RM740mil收購platinum sentral,這意味著Qcapita必須給予RM740mil x 6%的消費稅,相等於RM44.4mil。RM44.4mil足以購買小型的產業了,
arreit出售kontena national distribution center 11也不過是RM34mil。
從qcapita 2013年的annual report來看,2013全年的Revenue不過是Rm68mil,net profit更僅僅只是RM36mil,那麼說Qcapital 2013年的全年淨收入還不足以交付購買platinum sentral的GST,所以說,政府"吃水"幾深~
最後這筆RM44mil當然不會以現金支付(不然Qcapita一年不用派息了,哈哈),一般上會通過舉債/發行新股支付。若然舉債,以一年5%計算,Qcapita一年必須交付額外RM2.2mil的利息,而產托的商業模式是"新債頂久債",無形中,Qcapita每年都會多一筆"固定"支出了。
當然,你會說:"platinum sentral也會提供收益嘛,當初Qcapita購買時不是說大約有7%的回酬嗎?"你說的對,可是別忘了platinum sentral也有它的expenses的嘛,淨收入肯定少於7% 所以說,2015年後,若產托購買回酬少於6%的產業,前1-2年,甚至3-4年的收益都全歸"ah gong"了~
現在我們只是看著售價為RM780mil的platinum sentral而已,如果將來IGB把發展總值RM6bil的southkey注入Igbreit,GST是RM360mil啊!!!
GST對產托的影響巨大且長遠,注入產業的費用巨大,產托若想繼續獲得投資者的青睞,必須加強對自身產業的管理,從內部增加收入,而不只是一味的注入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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