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企业设计成为特许经营,或普遍上称为”连锁加盟”,相信是许多企业尤其是经营零售、餐饮业业主的一个梦想或者是发展计划。
实际上,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连锁经营为世界最有活力的一种经营方式,在各国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
一些国家甚至提出各种有利特许经营的政策,以示鼓励。
对于这个集团式的经营,凡有业主提起想要将自己的企业发展成为特许经营,我往往都会针对总部做评估。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
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普遍上,又把特许经营称为特许连锁,或连锁加盟。
相应地,特许者即加盟总部、特许方,也就是常说的‘盟主';被特许者即加盟商。
一般情况下,系统内各加盟商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只存在加盟商与加盟总部的法律关系。
加盟双方既是独立的事业者,但又必须在合同的规则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实现企业联合的规模效益。
过去也曾针对何谓连锁加盟做过解释,有兴趣者可以搜寻文章阅读,今天要谈的是,身为盟主如果没有完善的发展总部与其管理体系,可能连带的是整个体系的崩溃。
营运手册的完善度
在不成熟的管理体系下,匆匆忙忙就将体系扩展,盟主势必面临无法管制加盟商的局面。
一个成熟的盟主,为特许加盟准备的指导手册(营运手册)就有约200多页或超过,还不包括各种操作上的指导手册,详细规定了特许经营的各项条件。
我过去就曾经看过不超过50页的手册,结果就是这个业主最终将第一家加盟店结束收回,之后便再无听其有何发展。
考察其统一性标准的定义与设置
过去这么多年,看过许多失败案例,这些企业虽然在组织形式上实行了连锁,但经营方式上却没有达到统一的标准、
所谓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比重不高,使得顾客在其各连锁店里,得不到一样标准的服务。
我就听过一位业主告诉我,“让加盟主自己去买材料,这是他们的生意,他们会照顾的”。
最终好意成了坏事,加盟主为了节省,使用一些质量比较差的材料,结果频频受到顾客投诉,品牌就因此搞砸了。
总部支持的实力
盟主一般上针对新的加盟店,都会采取输出了管理的模式。在某一定程度上,也为新店在初创阶段起到了帮助作用。
但是,这些由盟主派过来的员工也是员工,可能会有工作态度问题,或者对其工作范围的熟悉度不强,反而对支持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这个支持的实力,有仰赖盟主平常如何培训与考核其员工的绩效、实力而得,如果盟主总是忙于扩张,过快的扩张速度将导致管理的输出不够,以致发生支持后续无力。
曾经一位业主告诉我,他们只是训练加盟商与第一批店员(初创时),之后的员工应由加盟商自己负责。其实店员工作素质大大影响品牌口碑,从不同的老师产出的学生,又如何确保能呈现出一致的质量。
其实,以上三点针对想要将跨国特许经营引入的业主尤其重要,因为跨国特许经营一般上不会提供管理支持。
因此,引入品牌者势必耗费自己的经历来经营与管理,若业主已经引入了,那只好自己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总部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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